
各分支机构:
为严格落实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85号)相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协会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,统一岗位称谓,理顺组织架构,经协会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,现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调整如下:
一、原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负责人的称谓按要求统一调整,即“会长”调整为“主任委员”,“副会长”调整为“副主任委员”。
二、不再保留各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岗位称谓。原各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“秘书长”岗位称谓统一调整为“执行副主任委员”。
三、原设立理事会的各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,须统一调整为“委员会”,作为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唯一议事决策机构。
四、协会及各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对外行文、组织活动、会员服务等一律使用新称谓。协会网站、公众号等有关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管理机构及负责人称谓的信息同步更新。
请各分支机构(专业委员会)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称谓调整及相关衔接工作,确保各项调整平稳有序落实到位。
特此通知。
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
2026年8月10日

